• 2008-07-31

    2007-2-5 - [写在水上]

    2007-2-5 17:17

    It doesn't work for Chinese in-put.
    哦, 现在又好了.
    我在等下班, 让我早点回去吧. 趴着或者躺着, 会让我感觉舒服点.
    这里很热, 不知道是办公室里热, 还是我自己热.
    阅读<我们为什么生病---达尔文医学的新科学>, 读到第四章, 终于难以为续.
    咳嗽一部分是人体的防御机制, 发热也是, 它这么说.
    看到有人以<我要说话.说话.说话>为题发贴, 看其叙述倒也确实激情澎湃, 不由觉得,到如今还有人有如此澎湃说话欲望, 真是值得嘉许, 起先以为是70年代女生, 后来她的文字不可救药地调成紫红色, 在说我妖媚的桃红色呀, 我判定她是80年代女生, 并且对其贴子的阅读也难以为继.再看日期, 写作于2005年5~9月间, 哈, 感觉象一段幽冥的记录. 现在, 2007年, 她是否还这样恣肆,任性, 把自己打扮成<情人>里那个少女的look?是不是很多东西已经封存? 读到她说巧克力时候, 想起很久以前, 我也写下过类似字句:某乙口袋里总有一块巧克力, 因为某甲爱吃. 那是为我预备写的什么小说记下的一个小片段, 一个幻想的片段. 封存吧, 封存也好, 盖上封印. 不会失去.
    哦, 我还是听音乐吧, 做什么都很累时候, 还是听音乐好些.
    有一个温暖名字的女孩子在她的博客上介绍犹太摇篮曲与情歌集合. 可惜我不能下载, 只能听试听.犹太音乐因我第一次偶然听到时候给我的横空出世感觉而总是悬于上空, 似乎等闲是不能听的. 这么有气无力, 既不算太舒服, 也不是舒服时候听, 或许很合适.
    下班下班, 回家.
  • 2007-2-4 20:40

    这个周末太阳非常好. 坐在阳台上阅读, 是那么舒服, 一动也不想动了. 怪不得有人愿意以看书和打字为主业, 而站在边上看别人生活.
    而, 我现在想写点什么已经很难.
    表哥的宝宝出生一周了.
    今天去看看.
    因为我的感冒症状更加严重, 所以只是进房间看了看小毛头马上就出来, 好小啊, 像根小火柴头.
    我拍着小舅舅肩膀说:"你现在开心了,是孙子."
    他嘟嘟囔囔说:"孙女也很好呀."
    表哥还是像个大男孩, 30岁的人, 还是像男孩, 江南人秀气呀.
    我问他当爸爸了,激动哇?
    "现在还没感觉, 没那种感觉."
    "你反应也太慢了吧?"
    不过, 那大概是某一种神秘莫测的感觉吧? 很多人, 并不是迎接小孩出生的那一刻, 有为人父母感觉. 乔说, 女儿生病打什么针, 哭了一晚上, 他抱了一晚上,就在那一刻, 有了做爸爸感觉.
    母亲, 似乎也不是生下小孩那刻, 就母爱巨生, 因为不止一个同学告诉我, 看着小孩一点也不喜欢. 慢慢地才会觉得: 他会笑了,很可爱.
    听上去, 象在说别人家小孩.
    可见, 小孩刚开始和父母也是陌生人, 然后才熟悉起来.
    今天, 大舅舅大舅妈表姐都来拜访蜗居. 让我很开心.
    然后, 老爸帮忙拖地板. 厄, 我真是浑身酸软无力. 一个手指也不想动.
    后来, 他们热闹哄哄地回去. 我再回来.
    喉咙痛得不能做吞咽动作.
    在我的记忆中, 我已经很久不这样感冒了.
    哦, 那些昏天黑地感冒的日子.
  • 2007-2-2 11:34AM

    和奔跑有关的,第一让人想起《疾跑的罗拉》,我没有看过这部电影,也没有买。只是,有一段时间,在各种文章上看到,小资们就是这样,一个话题出炉就ong(这个词是方言啦,普通话里找不到相近音词)在一起不约而同讲,关键是他们是“不约而同”,强调“独立发言”,“约而同”倒也罢了。
    还有《末路狂奔》《夺命狂奔》,我也都没看过,可见,我对奔跑不是很喜好。
    不过,该奔时候也不得不奔。不是罗拉那样形而上的奔,也不是末路的逃命的奔,只为一个很简单的目的:跑在8:30的前头。
    说起,老板发了狠下达死令也是情有可原,想想两个老板在空荡荡的办公室两两相望,没有员工,也怪可怜的。
    客观上讲,培养人早睡早起严格守时的习惯,也是有百利而无一害。虽然一分钟也不许迟到,对于我这样热爱模糊数学的人来说,太残忍了。
    于是,要么早睡早起,要么作奔跑的运动者。——又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一条明证:无形中锻炼了身体。
    当你从地下的地铁口出来,抬头看看美术馆那个漂亮的钟,你可以决定“走”还是“跑”。8:20,可以紧步走过去。8:25,跑吧。
    今天,8:26~8:27样子,我想:反正无望了,索性慢慢“踱”过去吧。
    想虽这么想,但像我这样积极向上青年,只要有一分钟的希望,还是选择跑的。
    虽然,我素以“我行我素独来独往”自诩,不在乎有没有“不约而同”或“约而同”的同道,但,当在人民公园前宽阔的人行道奔跑起来时候,在直立的人的树林里,还是希望看到一个跑动的身影。在“树林”里的跑动者,非常易于发现,如果有,我会再看一眼,是不是我的同事。
    今天,却有同道从背后跑来,对我说:“跑啊跑啊~~”
    哦,麦高的,歪掉同学。
    “还有三分钟。”
    “要不我们慢慢走过去吧。”
    “Vane会晚三分钟来登记吧?”
    继续跑。
    每当此时,我就会想起老周当然怎么“治理”我的,呵呵~~
    穿过红灯(有勇者在前,我跟随而去,平日我不穿的,声明下,除非在开小差),距离大门还有10米,歪掉说:“还有一分钟。”
    跑吧跑吧。
    “我的早饭怎么办?”
    “呆会再下来买呗。”
    打开楼梯门,好啦,好啦,爬完这段楼梯,刷卡,冲进办公室就大功告成了。电梯已经被同事们不约而同抛弃了,因为爬楼梯不用等,更快。
    我喘气喘气,近日感冒加强ing,呼吸道本就不太通畅。
    最后,及时落座。
    阿门。
  • 2008-07-31

    小太阳 - [写在水上]

    2007-1-16 11:52 AM

    早晨光线昏昧。
    醒不来,起不来。
    于是,想到,如果有家用人造小太阳就好了。
    悬浮在室内,用不着时候,靠着天花板角落休眠。阴天时候,照射出金色阳光,把人叫醒。
    还可以自己设定它的“飞行”路线,或慢慢地如同一轮真正的太阳一样升起落下,或者让它如欢快小鸟活奔乱跳。
    外观当然是圆圆的,可以按喜好,做成向日葵那样的,太阳公公那样的有眉毛有胡子。
    什么时候可以有人造小太阳呢?
    先写进童话故事吧。
    想想,我们日常的家具啦用品啦,真的没多少活泼好玩东西,无聊至极。
    不灵的。
    外一:
    见新闻网页说有三成中学生希望做外国人。
    怪谁呢?活该。
    外二:
    昨天搜索资料,见一旅游博客,颇为喜欢它笔调,行文。嗯,嗯,激励了我要把博客造成优美出色旅游博客。既然我们热爱旅游,问什么不梦想、记述、分享呢?做点让自己快乐事情吧。
  • 2007-1-12 11:05 AM

    我又回到愤青:( 我也不希望毕业这么多年还愤青,可是万一到了60岁还愤青,好像应该不算我的错。

    好吧,说废话,是让自己心情平和点,下面措辞不要那么愤青。

    话说今晨雨,轻轨有点挤,当然平日也那么挤,只是今天需要我多等一班。那就等呗。

    车近换乘站却停下来,广播说:前方拥堵,请乘客们稍等。

    终于进了站,还没下车,人群就冲进来。于是变成下车人和上车人的对决。离我最近的往车上挤青年,脸色苍白,面无表情,我说:先让人下车。无人理会。

    终于下去,我的胳膊已经被挤得生疼。

    离开那个站头时候,见人群如蚁,挤在各门口前,小灯闪烁蜂鸣,就是关不上门,后续列车又到了,停在站外。

    当年中国一穷二白,本着人多力量大的朴素理论鼓励壮大人口后来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贫富地域差距加大发达城市人口拥堵贫困地区田地荒芜这都可以理解。

    但是,损人不利己就不能理解了。挤不上,堵着也不让走,大家都别走。高峰时段列车间隔仅23分钟而已。

    从小学校教育集体主义,然而居然连公共交通场地排队都做不到。学校还有脸面每年都加收学费。

    中国人究竟在干什么?!

    分开说,好像个个都是优秀青年,挤在一起,就变成这副模样。

    搞不清楚,究竟是个人素质还有待提高,还是中国人从来就没有群体概念,从来就不知道公共秩序是什么东西。

    我只记得多年以前看到一句话,至今不忘:一个中国人是条龙,三个中国人是条虫。日本人正好相反。

  • 2007-1-8 3:19 PM

    看到贴子有云:六个让自己快乐的生活习惯之一为:
    偶尔吃一份最昂贵的蛋糕或巧克力,并保存价签和包装盒。
    我不会选择最昂贵的. 也不会保存价签和包装盒, 这和到底有多贵没有关系,全在于是否足够让口舌觉得满意,甜美,享受。
    嗯,上上个礼拜也就是元旦假前上的最后一天班下班后
    去买了一条水果巧克力蛋糕
    本来想买圆圆的蛋糕,很久没得痛痛快快吃奶油蛋糕
    但想想我也吃不掉,还是少买点
    想蛋糕,还是同事过集体生日吃蛋糕,刚分的时候切给别人老大老厚一块
    然后越分越薄越小
    呃,到我给我那么薄一块
    勾起馋虫有余大快朵颐不足
    于是下班路上拐个弯,去买一个!
    独自享受
    多美!
    对嘛,想吃就自己买

    上上上个礼拜买了悠哈的帕里飞
    好吃
    这个礼拜又去逛超市
    再看见帕里飞:
    哦,天哪,这巧克力原来这么贵呀!!上上上个礼拜怎么就没觉得??
    不能买。不能再买了。
    (按:my financial status now:翘首盼望工资ing)
  • 2006-12-26 5:03 PM

    我好像确乎是感冒了。周围全是感冒的声息,环境险恶,我感一下,也算正常。

    人生了病就会很安分。很乖。起码会很早觉觉。只是,有一点很不好,白开水变得很难喝,而我就喜欢喝白开水。

    话题又扯远了。我好像已经习惯了绕圈子。

    上个周末的阅读,变成温习日记。那是以我初中毕业后的一天为第一篇日记,至高三暑假为止的一段流水帐。

    当然,那不会是很愉快的过程,我知道自己不会记录很愉快的事情在日记本上。

    其实起先也没什么不愉快,无论叙述还是话题都偏于幼稚,我可是一路看一路笑的,记录的冲突在于人性本身与我国填鸭式教育灌输的教条之间的矛盾——实话而言,让小孩子怀疑自己偏离高尚光明准则而自我否定产生负罪感,是不是一件很罪过的事情?算了,不谈中国教育。

    就算敏感的小孩难养吧。——并且是一个愚傻的小孩!

    到后面,记录的一些事情,是我所接触到的观察到的现实——对,那不是我自己的事情,但是和我非常相关。一个高中生,已经可以那么冷静理性地分析而得出一些非常切实的结论。

    但那只是外部的现实和规则。我未必喜欢接受的,也不必接受的。但是,在叙述的时候,必须尊重这种现实。

    乔总说很喜欢谁谁的帖子,很感性。

    他不会说喜欢我的帖子。我也不屑让他喜欢,呵呵~我的日记一点也不感性,没有人敢说现实是柔软、感性的。

    我不喜欢粉饰,也不喜欢做作。

    就像胡兰成,我也承认他才高十二斗,文字那叫好,但我就是不喜欢呐,看完与张爱玲有关的部分,再看他的流亡记录里流露出来东西,就是觉得作呕啊,就是看不下去了。

    回头说维舟的童话。非常棒的,无法用语言形容。让人叹服的想象力。柔软,忧伤,孤独,碰壁的理想主义者。借用乔的话:感性。

    但他不可能在他的随笔里,散文里,做到柔软”“感性。因为要考量表达的分寸的。

    每个人都有非常柔软的内心角落或者梦想,但需要用适当的容器来安放。比如童话。比如小说。

    虽然,我不认识维舟,但我相信从他的童话里不经意的只言片语,正是他包藏的自己。

    我想维舟会懂得我的话。但,乔就未必懂得。

    一个作者,如果是写散文的,不妨再看一下他的小说。

    我相信,他的小说和散文的风格是截然不同的。如果他还会写童话,那就更接近他的梦境了。

    当然,那还要看是什么样的作者。

    不真诚的作者,散文也是当作小说写,看也白搭。

  • 2008-07-31

    猪样生活 - [写在水上]

    2006-12-21 4:51 PM 

    虽熄灯时间没有大幅度提前,但睡眠质量很好。枕头、床榻、被褥,都很舒适。
    枕头是新枕头。因为没有买到预期中被子,甚为惆怅,于是拎了个枕头回去,花草籽的颈椎枕。一个好枕头真的很重要。
    其实,没有什么话说,自然也没有叙述的语词中心。
    只剩下生活的琐碎细节。然而纯然陷于生活的琐碎会令我不安。似乎人不再是人,而是猪。
    所以还是要叙述。还是要打字。
    不知道是谁说的:生活因叙述而有意义。
    失去叙述,琐碎便是琐碎;因了叙述,琐碎可以是一片秋风,一段乐曲。
    人是这么执着于“意义”的动物,或者说,是妄想借助“意义”来区别自己于其他动物的动物。但时序进入现代进程,人失落了“意义”,只剩下空洞或者痛苦的追寻或者哀吟。
    哀吟我也喜欢冷静的哀吟,讨厌掏心挖肺痛苦万状的。真讨厌。
    如果连那一点矜持都保不住,人已经残破的尊严,就真的凋敝至无了。
    元旦我要休假。
    1月27号再休。
    本想叙述一点琐碎的我近期都在干什么,结果,无所述成。
    好吧,再说一点。69岁的老周,交通事故。多处骨折。
    是他的老伴王老师打电话来,说为什么这么久没有来看望我。电话里,老周笑眯眯的声音:“我很久没有听到你的声音啦。”
    吼吼~真让人心酸。
    我说,礼拜天来看你。
  • 2006-12-16 12:28 AM

    今天是有点伤心啦。

    昨天地铁上,DMG的广告一条一条翻,忽然看见有久石让的音乐会。就是这样,一条一条似乎与你无关信息翻过去,总有一条打入心坎。

    今日上网查询,才知道演出只有两场,今天和明天。所有的票只剩最高端价位的两种,并且马上就要售完。

    朋友教我去现场看有无心慈面善黄牛。

    大剧院门口似乎没有黄牛,忽然有一位跑着举着一张票叫着:“xx,票。”xx好像已经离开,他又回来,喊着:“最后一张。”

    我问他要来看,票值超出我的预算。

    犹豫了一下,选择放弃。

    然后折回去找妮,和她逛街,惆怅良久。

    与妮及其同学一无所获,可见要发现一样喜欢东西是多么难。

    喜欢久石让没有什么明确的理由。可能他明悦的配乐和着《菊次郎的夏天》的明快与稚拙,太让人喜欢,打进了人的心坎。

    还有宫崎峻动画片的空灵诡谲忧伤。

    于是心里便存了一份明悦以及空灵的情结。
  • 2006-12-14 5:33 PM

    It's a sweet and happy festival. I like it.
    I used to writing something specially in end of a year. Starts it from Christmas this time.
    It's sth like coverletter of one year while I never treat it as evaluation what we received in end of term when we were a school boy or girl. It's random. Sometimes it is a time list that what happened to Ida. Sometimes it is emotion. A case. A glance.
    Why do I like Christmas? Because it's a festival.
    隐约记得不知道什么经文上说:上帝设定了节日,让人们休息,欢庆。
    So it's seperated from work days. It's a break. It's celebration. It's happy life.
    Secondly, Christmas is more happy impressed in my mind.
    Spring Festival of China becomes boring and 冷寂。
    “生活在别处”,快乐在别处。当我们享受着味同鸡肋的春节的时候,自然会把眼光投向别处。
    似乎是张炜写的:我们永远眺望着思想着远方,那是永远不可抵达的地方。
    当抵达思想的地方,远方又跳跃到别处了。
    I ever thought 远方 would keep in mind forever.
    But I found I lost it.
    The reality stresses YOU MUST FOCUS ON THE LIFE NO FAR THAN 1 FOOT FROM YOUR FACE.
    It's interesting? I don't think so.
    近日我一直到凌晨1点半以后才能睡着。或许以前一直是这个时间点入睡,只是提前了熄灯时间,所以才觉得睡神spent such long time to warm up. Bug!
    When I woke up today, it's 8:15 AM. It's terrible!
    由于太过自信,我从来不用闹钟,闹也没用。I hate alarm clock!甚至有事需赶飞机火车,亦会在该醒时候自动醒来。但任何人都会有意外的嘛。
    今天看见时钟时候,第一反应是:请假!继续睡。第二反应:不行呀,迟到的员工比不到的员工好。
    Boss should be aware of this. :(
    想起在家里时候,妈妈催起床如同催命鬼。她八点就睡,我不是啊!!
    原来我离家已那么遥远。
    事实上,我从很小很小时候开始,就是一个离任何人都很远的小孩。可能我对于“近”有特别严格的定义。
    人群或者人流在面前轰轰地过,我从来是一个旁观者。
    After bore a baby, My dear friend complained,"下辈子不做女人"。
    我在心中凉凉地微哂:如果有下辈子,我未必有兴趣再加入人类这一生物种群。
    我在白色的跑鞋上画花。John said it's very pretty. *^_^* I like John. Also Holly, Jenny,歪掉。。。。。。——这是我从去年到今年的最大收获。
    把鼠标改成左手习惯。
    人要均衡发展的。不能让左手变得很笨。
    Love what I love. Hate what I hate.
    Go to where I want to.
    我从很小很小时候开始,就是一个自由散漫的小孩。
    我最敬爱的老师用三年时间都未能改造我。
    我从很小很小时候开始,就是严谨苛刻的小孩。
    但我不是完美主义者。
    Bordeux 说:慎用完美主义这个词。
    Joe说:我是完美主义者。
    我鄙弃后者。但是完美主义者自己折腾自己我是不反对的,不冒犯别人就行。
    最后:2006年Ida的思想是:相对理想主义者,片断现实主义者。
    Finally again:Mixed language. It's true description of our daily language using from 1-Jan to 30-Dec every day.
    A mixing world.
  • 2006-11-29 4:39 PM

    再开下小差。
    话说今天路过其中一个MNGer的办公室,赫然发现门口有了一块中英双语的“铭牌”。赫然发现,此人有一个很古董的中文名字:符昇。
    不由惊叹,似乎一下子被拉到非常古老梵音袅袅的时空去了。
    尘封的历史知识突然跃出:“昇”,我知道,造纸或者活字印刷发明者,叫毕昇。
    不知道老外们在接受教育的时候,被传授的是中国知识里的哪一部分??
    上次见鲁豫有约里《洋漂在北京》,一位法国女孩,学表演的,唱京剧,那汉语(细化来说是北京话)是好得没话说。而泰半观众,包括主持人在内,对京剧都不甚了了。不由让人有一些感叹。
    另外一位是来研习武术的人。
    另外一个节目,一个唱着《东方红》叫马建国的老外,也给人留下深刻印象。很多和他年纪相当的中国人,都未必会唱这首歌。主持人打趣说,“马建国”让人想起老人,50年代出生的人才会叫这个名字。
    或许,在老外眼里,“马建国”“东方红”才足够中国,才足够道地。既然来了解中国,就要学最道地的。
    扩散开来说,对国人也是一样,学洋的,要洋得地道。洋文单词要说,西餐要吃,圣诞节要过。
    可见中外的人都是一样的。
    只是中国人瞩目的是现代的技术,文化也乐于西化;而老外们,兴趣的是古老中国的神秘与绚烂。
    或许,将来,中国人都不认识“昇”这个字了,京剧为何物也不晓得了,这些古董的老外们,可以告诉我们它们是什么。
    萍萍一早叫我帮她孩子想名字,要么叫“严昇”?我们也要足够古董,显得足够有学问!
  • 2008-07-31

    WooWee~ - [写在水上]

    2006-11-24 6:24 PM

    今天早上睁开眼睛光线是明亮的!
    没有雨。
    有漂亮大块云。
    有光。
    太阳偏掩在乌云后的光。
    风微凉。
    世界是明亮的。
    莫非我昨日的“诅咒”起了效?
    或许入夜继续雨。
    但总算明亮了一回。
    我要下班了,不下雨就乘路面公交,悠慢悠慢的,摇摇晃晃中呼呼大睡。
    各位周末愉快!
  • 2008-07-31

    雨一直下 - [写在水上]

    2006-11-23 10:59 PM

    *《雨一直下》,想起张宇。然后想起魔岩。想起魔岩就想起,陈绮贞,顺子,杨乃文,都是很棒的歌手。

    这雨连续下了两个星期了。令人感觉如此淹渍,如此粘腻,如此不爽。

    查了下天气预报,直到月底都是雨天的。

    It’s crazy!!!

    北京的朋友说天气很好。不说我也知道,多雨的是江南,不是北方。

    但在我的记忆里,以前秋天并没有这么连绵达月的落雨天气。

    但是,或许也是有的,只是人的记忆有选择性。所以,我总是要感叹:哎呀,以前不是这样的。

    如果不翻查任何笔记,任记忆自然浮现,记得最深的当然是下雪。因为南方少雪。下雪,永远像一个节日一样。

    穿着套鞋走过水泥板桥的景象还记得那么清晰。战战兢兢地,生怕滑倒。小时候做梦经常梦到那座桥,做要掉进河里的梦,但永远像杂技演员一样,双足粘在桥的边缘,就是不掉下去。

    初中那场大雪的记忆则要丰富很多。校长站在门口接同学,地面上全结满冰。 下午不上课。爸爸来接我回家,但我还是在马路上大摔一跤。后来不让我骑自行车,还记得穿着保暖鞋走过坚硬的冰面,一直走回家去,漫长得让人走着走着很想停下来。晚上站在阳台上,在清冽的空气中,仰望落雪,大片大片的绒花从夜空里无声地落下,于是你觉得是在向上飞升。

    2004年的那场雪,则狼狈多了,雨雪天的夜都比平时黑一点,站在沙冰一样雪地里,鞋子已经浸湿了,一边还下着雨,很久很久才打到的士。但看到马路边的孩子在打雪仗,顿时觉得下雪还是一件开心的事。

    次于冬雪,夏天的雷阵雨印象很深刻。轰轰烈烈的。放暑假,总是会碰到几场雷阵雨,咆哮而来,在屋顶上跳出一片白,地上浊流滚滚,雨花四放,门缝底下丝丝地冒进来冷风。我总是手忙脚乱关窗,然后站在窗后,看墨黑的天下狂风骤雨。爸爸还表扬我胆子算大的,因为其他小姑娘吓得不敢出去收衣服,好歹我在可怕的闪电光中把衣服抢收回来了。

    我家那一带的雷电是很厉害的。清晰记得,父亲向家走来,身后天空,长长的裂缺从上挂下。甚至我在《飞碟探索》上看到过文章提到,说八几年在这里出现的那是球形闪电,不是UFO。是呀,小时候还经常梦到飞船,像月亮一样橘黄色的。还经常梦到外星人。

    雷雨后,一片风平浪静,空气里都是尘土的味道。

    现在的夏天,倒不见那么痛快淋漓的雷阵雨了。

    而关于秋天,真的没有这么长的雨天的记忆。对于梅雨,我都是没有记忆的。

    我所记得的是这年,或者去年的冬末春初,很长时间维持着一天晴一天雨的状态,古怪极了,它突然作起音乐家,用2/4拍谱曲:晴雨晴雨晴雨。

    都说雨天是睡觉的好天气。可是如果真的在家睡觉天天,不废掉才怪。

    当然你可以浪漫地想起一首诗:

    悠长 悠长的雨巷

    希望逢着一位

    像丁香一样结着怨愁的姑娘

    我没看见悠长悠长的雨巷。

    在十字路口等的时候,MP3正好播到《shape of my heart》,这是多几个朋友喜欢的电影《这个杀手不太冷》的主题歌。喜欢《Leon》,喜欢《妮基塔》。

    我一路听着走回家。就以此忘记身外粘湿的世界吧。

    不太喜欢雨滴在中空雨篷上的声音,喜欢雨点落进泥土的声音,雨篷吵死了。我只能用耳塞盖上耳朵,听午夜的love radio, 听到夜班主持人下班,希望自己赶紧睡着。希望第二天早上,即使没有太阳,光线明亮也可以,而不是让你耷拉下眼皮的昏暗。

    http://forest.hekou.net/forest/CD/emerkenny/01.MP3

  • 2006-11-18 2:55 AM

    我本来想,这次一定要写成一个《短章》,一桩一桩分开。结果写到第二小章,大脑已经停顿,找不到词表达我的意思。就关机了。

    关机以后看碟,看完,现在,我又很清醒了。

    因为很久很久,不看碟了,难得今天有看碟的感觉,手指一张一张翻过去,连苦大仇深的碟我都想看。一般,都不太敢看苦大仇深碟,比如《372》《天生杀人狂》,买了很久都没有看。怕看了透不过气。

    最终还是选新版的《傲慢与偏见》(2005版)。偶然看到电影频道介绍它,似乎十分迷人,就去买来。一直记得要看。

    《傲慢与偏见》当然是最迷人小说之一。它对理想感情进行了完美诠释。编织的人心中永远的梦。

    据说很多次被改编成影视剧。连今天的这个版本,我看过BBC版的电视剧,好莱坞版的黑白电影。好莱坞拍得一派天真,象绿野仙踪的卡通片似的。

    最为喜欢BBC版的。因为它足够长,演绎足够到位。论风情的迷人、场景的华丽,当然是最新的电影为佳。(电视里介绍的一组镜头,碟里面居然没有。怪透了。)

    BBC版的达西,记得演员是柯林.菲斯(Colin Firth。很英俊,很冷峻。其实是很闷骚。同学说他是为数不多具有贵族血统演员,不知是真是假。但她说,唯有他演出了贵族气质,深以为然。

    2005版的达西,似乎太亲切了。

    不太记得小说原著里达西的形象,因为是很久很久以前阅读的。很可能是被柯林.菲斯的达西颠覆了。

    记得很清楚丽萃在什么什么庄园和达西意外相遇的那段,很出彩。但是2005版中这段情节的表现有点令人失望。

    回到现实一下。本周与友人通电话。谈及:“因为婚姻是两个人过亲密生活,如果这也可以妥协,那明天天一亮,每一个男人和女人都可以去卖身。”

    可怜的夏洛特。

    很多已婚同学,都在说,婚姻是现实的结果。我没有BBC版的《傲慢与偏见》,那是同学的碟,突然很想重温下。当当说:缺货。

  • 2006-10-26 11:38 PM

    今天我煮粥吃,因为厨房地砖上发亮的被脚碾过的油印让人无法忍受。

    所以我打算好了,电饭煲煮粥节约出的时间,用来往地砖上洒满洗涤剂,把它洗得重现明晃。

    天气凉了。脚有点冷。

    但我喜欢这样的温度。让人感觉很清净。

    出轻轨站的时候,买了两把非洲菊,黄色和橙色,我喜欢花朵这样明亮而不妖艳的颜色。

    有点重,以前我很少买两把花,都因为买了个富态的花瓶,惟有丰富的花量才能插得出“盛开”的场面。

    回来,一支一支退去塑料小花托,一支一支插到花瓶里。

    很漂亮。

    如果我有数码相机,可以拍下来。

    那么我会有很多美丽图片装点网页。

    我已经很久不使用那架单反相机。太费周章。

    即使出行,我也不带。只有判断那是正真旅行,才不辞辛劳背上它。

    不过,我总算可以计划一次很简单的旅行了,去风景妖冶地方,妖死人。带上我的相机。带上两卷胶片,闭着眼睛乱拍,一直忐忑到照片洗出来,才知道自己枉杀多少胶片。

    另外,一定要带上我新买的帽子。在秋天刚刚冒头的时候,我就买了,至今没有戴过。我本来想戴着,骑着自行车,在梧桐拱顶下,乘着秋天凉爽的风,轻捷驰过不宽阔的柏油马路~~然而,如此简单的事情,居然也如此难以实现。这世界一定是什么地方出错了。

    (我没有地方可以放自行车,呜呜呜~~)

    旅行回来,打算去买一大本一大本相册,把我所有散落在柯达附送的简易相册里的照片整理出来。然后要有大房间宽阔书架,把它们一本一本整整齐齐地排在最上面一格,冬天时候有温暖明亮阳光洒进来,斜斜地照射在上面。

    这样枕着这些打算,可以乖乖地早早地去睡一个好觉了吧。